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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人公叫小小七和小七全文免费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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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击的女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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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:重生之大内密探 类型:奇幻玄幻 作者:进击的女神 角色:王小七王小花 简介:周临之,中国政法大学高材生,其在小河边与女友幽会时,因初尝滋味一时竟突发心肌梗塞,挂了!醒来后,他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另一个位面,并与原主人的魂魄合二为一,但该具身体内,除了这一道融合的魂魄外,竟还有另外一道残魂,却是前朝末代君王,这个末代君王好像也是一个穿越者? 书评专区 术士玛塔:DND文少有的女主文,卓尔女主好评,...

来源:   主角:   时间:2022-05-26 15:05:53

小说介绍

小说:重生之大内密探 类型:奇幻玄幻 作者:进击的女神 角色:王小七王小花 简介:周临之,中国政法大学高材生,其在小河边与女友幽会时,因初尝滋味一时竟突发心肌梗塞,挂了!醒来后,他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另一个位面,并与原主人的魂魄合二为一,但该具身体内,除了这一道融合的魂魄外,竟还有另外一道残魂,却是前朝末代君王,这个末代君王好像也是一个穿越者? 书评专区 术士玛塔:DND文少有的女主文,卓尔女主好评,...

第1章

小说:重生之大内密探

类型:奇幻玄幻 作者:进击的女神 角色:王小七王小花 简介:周临之,中国政法大学高材生,其在小河边与女友幽会时,因初尝滋味一时竟突发心肌梗塞,挂了!醒来后,他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另一个位面,并与原主人的魂魄合二为一,但该具身体内,除了这一道融合的魂魄外,竟还有另外一道残魂,却是前朝末代君王,这个末代君王好像也是一个穿越者?

书评专区

术士玛塔:DND文少有的女主文,卓尔女主好评,卓尔的社会生态以国内作者的角度看写的非常出彩了 悲惨世界:还是坑树熟悉的自嗨味道自己写的很嗨 读者看着莫名其妙 虎头猪肚蛇尾 写了这么多年书这句话还是很适合他 干草到粮草减吧 对不上电波另说 每卷故事篇幅流畅度一般 **没有 三言两语就带过 仙本纯良:还不错 重生之大内密探

《重生之大内密探》部分章节免费试读

第4章 长宁公主


又过了半旬,当曹寅将郡主送往青州并安置在曹家世交的一个好友处后,便骑着农夫借予的小毛驴返回了京城。

回京后的第一件事,便是将毛驴复还给那对善良的老农夫妇。曹寅知道,即便玉钗价值不菲,但老农夫妇绝不会变卖。

相由心生,观其相,听其言,便知有些人,生而为善,其性也和。这对老农夫妇,便是一对善人。

当曹寅回到老农夫妇住处时,却愕然发现,那有些破烂的木门上,赫然贴着封条!夫妇二人,也不知所踪。

他四处打听,才得知这对老夫妻竟卷入了一起和尚命案!

曹寅当即便觉不对,细问下,才明白这起杀人案的始末。原来在阳谷县一个小村落的一口枯井中,发现了一具和尚的尸体。和尚衣衫不整,胸口扎刀,早已气绝身亡。

事关佛门,此事在小小县城引起轰动。更有人认出,这和尚所穿衣物,并非袈裟,而是村中吴老汉的衣物。

县令当堂审理此案,并在吴老汉家中发现一枚价值不菲的玉钗,还有一套华贵的衣裳,绫罗绸缎,金贵玉器,怎么会存于乡间农户家中?县令立觉蹊跷,略一推理,便断定必是老农谋财害命,急于结案立功的县令,便下令当庭仗责,可怜这对夫妇,已年过六旬,哪吃的了这般苦头,当场认罪。

曹寅听闻此案后,便去了衙门。他有秀才功名在身,且是书院儒生,而且也托了关系,县衙便允他重验尸身。曹寅发现这和尚明面上虽死于刀伤,但实际上胸口却有一处淡淡的手印。便觉此案有问题。而县衙一经分析,也觉有所不妥,但他既已将此案上报刑部,故而害怕翻案后暴露自己严刑拷问,屈打成招,草菅人命的事,此事一出,必会影响前途,一个不小心,丢了乌纱都大有可能。此刻见曹寅竟还承认这玉钗乃他寄存于老农处,便一狠心,将曹寅也冤为同谋,一起收押进了牢房。

此案始末,便是如此。

“那郡主行尸案呢?”王小七听罢,脑中有了疑问。

“不知!”曹寅回道,“我尚未回京查明此事,便被县令打入大牢,此案已上报刑部,刑部复核完毕,便会秋后问斩!”

说到此处,曹寅叹了口气,眸中透出一丝忧伤。可惜我那妻子,尚不知此事,我也不愿说出玉钗来历,毕竟私奔一事倘若传出,既坏了皇室的名头,也污了书院的名声。

王小七沉默不语,此案肯定另有隐情。即便他身为政法大学小柯南,可眼下材料,情报,都不足的,他也无能为力。

唉,有心杀敌,无力回天啊。

他叹息一声,瞧了一眼对面牢房的死囚。他突然觉得,老天爷对他还是不薄的。至少他没穿越到对面那间牢房。

哗啦啦!

忽然牢房外传来一阵骚动声。

“参见长宁公主殿下!”牢房外传来一片跪倒声。继而是门锁打开的声音。

只见一宫装少女,在一群人的簇拥下,走进了牢房。

王小七抬头望去,瞬间便觉得自己的二十四K氪金狗眼被亮瞎了。

入目是一位身着宫装的女子,淡雅天成,貌若天仙。往那一站,如清水芙蓉,又似名花倾国,露出袖口的一截皓腕,如凝霜雪,肌肤吹弹可破。

当真一顾倾人城,再顾倾人国!

女子初踏牢房,不禁眉头微拧,显是对牢房的味道有些不喜。

她扫了一眼,便见牢笼中一个少年,正直勾勾的盯着自己,不由面怒愠色,冷然道,“对本宫如此无礼,来人啊,给本宫挖了双眼,打断狗腿!”

“遵命!”话音刚落,女子身后便走出一名黑衣大汉。大汉一袭黑衣,腰间绣着一个“锦”字。

看着大汉朝着自己走来,王小七心中暗暗叫苦,在他那个时代,讲究人权,讲究平等。虽然大街上盯着漂亮姑娘看是有些不太礼貌,但也不是什么大错。所谓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。古人诚不欺我也,他又何错之有?

但刹那,他才猛然记起,在王小七这个时代,公主是何等尊贵的存在,这么直勾勾的盯着公主,那可是重罪啊!

前一秒还感慨老天对他不薄,好歹没让他穿越到隔壁死囚身上。下一秒,他便瑟瑟发抖的看着黑衣锦衣卫一脸冷笑的朝他走来。

“殿下!”这时公主身后的一袭白衣拱手说道,“这个犯人便是那日穷儒案最后一个未巡查的犯人!”

这个白衣有点眼熟。王小七皱了皱眉,仔细回忆起来。

是了!他便是那日酒馆领头的那位白衣锦衣卫。

长宁公主听闻此言,厌恶的目光再次投向眼前这个粗犷的少年。少年身材削弱,发髻有些杂乱,一身白囚虽然脏兮兮的,但还算的上是眉清目秀。但一想起少年刚才那直勾勾的无礼眼神,她便没来由的觉得一阵恶心。

“太史令!”长宁公主偏过头,看着身旁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,轻声问道。“可有异常?”

老者盯着少年看了片刻,微微摇了摇头。

长宁公主目中露出一丝失望,瞬间失去了兴致,“起驾回宫!”

语毕,一行人便转身离去。

王小七心中暗松一口气,想着自己的双眼双腿总算是保住了。不料公主虽然走了,那黑衣锦衣卫却没有跟着公主一道回宫,而是径直朝他走了过来。

“小子,你命真大,竟然没死!”见公主出了牢房,黑衣锦衣卫突然低声说道。

王小七一愣,仔细在脑海中搜寻这个锦衣卫的信息,却一无所获,王小七根本不认识他。

“那日酒馆外,我砸在了你的身上,你帮我卸去了穷儒大半的劲道,我侥幸不死,本以为你死定了,想不到你竟然活了?”黑衣大汉啧啧称奇,“看你的模样,好像屁事没有,好的很呢!”

继而大汉目中露出一丝疑惑,当时那一袖之下,他便觉得一股极强的劲力上身,整个人天旋地转,便失去了神智。据同僚回忆,当时若不是有一个少年卸了他身上大半的劲道,他当场殒命都大有可能。不过他也没多想,看着少年笑道,“你我也算有缘,你救我一命,你的双眼双腿,我就先帮你留下了,公主贵人事多,想必以后也没机会见着你,既然太史令都说你没有异常,那么恭喜你,你可以走了!”

第5章 线索


王小七家住京城郊区。宅子占地面积不大,一个小小的院子,三进屋子。

王小七的爷爷是个地道的农民。一日,一位路过讨水喝的野道士看了一眼尚在襁褓中的王大牛,淡淡的对爷爷说,“此子乃读书种子!”

爷爷一听,心里那个乐啊。只当是祖上烧高香,他老王家世代为农,想不到祖坟冒青烟,家中竟有机会出个读书种子。坚信知识改变命运的老爷子,节衣缩食,倾全家之力供王小七的父亲去读书。而王大牛也是自小聪颖,年纪轻轻便中了秀才。

虽然只是个穷酸秀才,但毕竟有了功名,老王家在乡里乡村中也算的上是扬眉吐气了。王大牛年轻那会,长相也算儒雅,顺利娶了个乡绅的漂亮闺女,后来在老丈人的帮助下,勉强在京城周边购买了一栋小宅,虽谈不上大富大贵,也算的上是小富即安了。

刚踏入院门,一个三十出头的丰韵妇人便抹着眼泪走了过来。身后跟着一个女童,哥哥,哥哥,一路叫喊着一路扑了过来。

美妇人搂着王小七前前后后、仔仔细细的端详了半天,一边喊着,“瘦了,瘦了!”一边哭哭啼啼的把他搂在怀里。

丰韵美妇人正是王小七的母亲。她生于乡绅之家,年轻时也算的上乡里一枝花。奈何佳人爱才子,被年轻的王大牛勾了魂,拼死拼活非他不嫁。想到这里,王小七摇了摇头,这便宜母亲倒是和穆王府二郡主很像。后来乡绅没办法,最终还是允诺了这门亲事。不过岁月侵蚀,生计操劳下,曾经的富家千金、大家闺秀,也逐渐被生活抹平了棱角终成寻常人家的小妇人。虽然这个小妇人丰韵多姿,体态婀娜。

“小七,你没事吧?”美妇人一边抹着眼泪,一边拉着王小七的手轻声说道,“你爹说为了护小花,你整个人都被锦衣卫撞的不省人事,刚初闻此事,整个人魂儿都吓没了半条!”

“娘,没事!”王小七轻轻拍了拍母亲的后背安慰道,心里也有些感动。

可怜天下父母心。

“没事就好,没事就好!你爹和小花上午便回来了,发现你还没有回来,你爹便去京城托人去问你的情况,应该很快便要回来了吧。”丰韵美妇拍了拍胸脯,轻吐了一口气,道,“这几天,你就安心在家呆着,哪儿都别去。上次你爹要带你们兄妹去邙山祭拜,我就不同意,他非说要去沾沾文运,对你以后考取功名有好处,我拗不过他,只得应了。结果却整出这么一档子大事儿!”

说到此处,美妇人顿了一顿,四下张望了下,略带颤音道,“现在京城也不太平,前阵子穆王府的二郡主,暴毙之后半夜行尸,最终走脱不见了,你这次回来,可莫要到处乱跑了。”

郡主行尸?

王小七一愣,想起了曹寅。

他不禁问道,“娘,这郡主行尸是怎么一回事?”

美妇人似是有些害怕,拉着王小七的手往屋内走去,道,“回屋说吧!”

郡主行尸一案,美妇人知道的也不多。但此案稀奇,传的甚广。王小七通过她的描述大致明白了事情的经过。

穆王府二郡主近日被许配给了尚书家的嫡子,双方门当户对。老王爷对此婚事也甚是满意。就在婚期将近前,二郡主外出游玩,整日未归。王爷起初不甚在意,以为是去了大郡主处散心。大郡主出嫁已有两年,二郡主与大郡主关系一向颇为不错,她也经常去大郡主处游玩。后王爷见二郡主久出未归,便带着侍从径直去往大郡主府上找寻,果然在大郡主处找到了二郡主。王爷不知怎的,脾气不是很好,愤怒的带着二郡主回了王府。岂料回府后,二郡主不知何故,忽染恶疾,当日便暴病而亡。王爷虽然伤心,但生老病死乃是天意,只得将二郡主安置在了灵房,不想到了凌晨,守夜下人来报,说是郡主不见了!

这还了得?好端端一具尸体,竟然不翼而飞!

后面此事越传越广,更有传言,半夜有一具女尸,穿着绫罗绸缎,似是郡主,夜行于市,继而消失不见。

“娘!我怕!”小花听完,整个人瑟瑟发抖,抱着王小七的腿,止不住的打着哆嗦。

王小七听着听着,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。

二郡主不是被曹寅送去青州了吗?那这个二郡主又是何人?

前世因为专业问题和兴趣爱好,周临之一向对自己的推理能力非常自信,他也沉迷于古今各种奇案,此刻听闻此案之惊奇,完全吊起了他的兴趣。

如曹寅所说属实,则二郡主必定没死,正好端端的在青州呆着呢。如若如此,那王爷从大郡主处接回来的又会是谁呢?倘若王爷接回来的真是二郡主,那曹寅必定在说谎。不过曹寅没有必要和他撒谎,因为他王小七仅仅是个无身份,无背景的普通囚徒。对他撒谎,也没任何好处。

既然曹寅没有说谎,那么问题肯定就出在被王爷接回来的这个二郡主身上!这个郡主必定是假的,因为真的郡主,已经和曹寅私奔了!

不对,有条线索好像被他忽略了。王小七的脑海飞速的旋转起来。他隐约觉得自己漏了一条相当重要的线索。

他仔细推敲着。一具女尸,穿着绫罗绸缎,似是郡主,夜行于市。

猛然,他似乎发现了什么!

这个案子和和尚命案一定有关联!

不行,我要看到卷宗。想到此处,王小七记起了出狱前黑衣锦衣卫对他说的话,“小子,我叫刘采春,隶属锦衣卫城西卫所,我们也算是有缘,有麻烦,可以来卫所找我!不是我吹牛,我们锦衣卫出马,没有搞不定的事!”

“娘,我有事出去一趟。”

京都城西卫所。

一身青衣的颜真倾面容有些严肃,他眉头紧皱,看着桌前的卷宗,手指轻轻的敲击着桌面,发出哒哒哒的声音。

站在他身旁的是三名身穿黑衣的锦衣卫,其中一名便是那与王小七相识的刘采春。三名黑衣下手还坐着一名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。

“颜百户,此案已经过去数日,王爷已经等的有些不耐了.....”中年男子声音恭敬的说道。

“我知道了,不过此案有些棘手,当时王爷确定二郡主已经身故?”颜真倾合上了卷宗,凝神看着管家。

管家神色有些犹豫,但还是点点头,“不错,当时正是小人与王爷一起前往大郡主府中,并与王爷一起将郡主接回王府!”

正在此时,一位小吏走进了卫所,轻轻的走到了刘采春的身边,附耳低声说了几句。

“采春,有什么事?”看见黑衣下属神色有异,颜真倾眯眼问道。

“启禀百户,卑职一位朋友想找卑职了解一下郡主消失案的详细情况,他说他的一位朋友牵连到了此案中,所以他想看一下卷宗,因为他发现了一些线索。”

第6章 和尚命案


一身儒衫的少年立在卫所大堂上。

方一入堂,便觉数道锐利的目光看向自己,王小七不禁心中一慌。

身着青衣的中年男人坐在案堂之上,不怒自威。下首站着三位身着黑衣的锦衣卫,刘采春亦在其中,此刻他也有些皱眉的看着身前的少年。

“你是何人,报上名来?”颜真倾沉声问道。

王小七低下头,让有些慌乱的自己冷静下来,他的神态很谦卑,“草民王小七,前些日子与家父去邙山求文运,遇见锦衣卫大人们办案,后被打入囚牢,今日查明案情,证明小人与此案无关,无罪释放,此事刘大人可以作证!”

王小七说完,抬起头看向刘采春。

刘采春出列,将邙山一案简略说了一下。

邙山一案乃是大案,身为青衣,虽然没有参与抓捕,但多少也知道一点隐情。颜真倾点了点头,心里有些奇怪,从时间上看,这少年书生又怎会知晓郡主行尸案,此案发生时,他正在狱中。

“王小七,此案发生时,你尚在狱中,你若知内情,请速速说来,倘若隐瞒不报,你可知后果?”虽然心中有疑,但颜真倾还是沉声说道。

见案堂上的大人语气威严,王小七心中有些惴惴,即便是周临之那世,他也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阵仗,“启禀大人,小人在狱中的时候遇见一个死囚,他叫曹寅!”

有些哆嗦的王小七,称呼也从草民改成了小人。

做人要谦卑,识时务者为俊杰嘛。

在场众人微微一愣,这曹寅何许人也?

这和尚命案原是县衙所断,后递交刑部复核,锦衣卫虽可以调阅卷宗,但不曾参与此案,故而堂上众人对此案并不知情。

王小七当下便将和尚命案简略说了一下。

堂上众锦衣卫听罢,沉默不语。那中年管家模样的男子却是神色阴沉,“混账东西,区区贱民,竟敢妄论郡主,你不要命了!”

颜真倾挥了挥手,示意管家安静,招了个小吏过来,道,“去把曹寅卷宗拿来。”

小吏应声去了。

颜真倾看着儒衫少年,神色冷酷,“你继续说,倘若你信口雌黄,本官必不饶你!”

王小七有些害怕,还是鼓足了勇气,“小人不知郡主案详情,但传言说,郡主消失那晚,曾有人见过郡主身穿绫罗绸缎在街上走过,不知可有此事?”

颜真倾道,“不错!”

此时,小吏取来和尚命案卷宗进了卫所,躬身递给了青衣。

颜真倾展开卷宗细细翻看开来。

少倾,颜真倾眼睛微微一亮,继而眉头微锁,显是有些疑惑,他目光一转,盯着王小七,“你继续说!”

“小人不曾看过卷宗,一切皆听曹寅口述,故而若有所偏差,请大人恕罪!”王小七赶紧给众人打个预防针,心里暗道,这不关我的事,如果出了纰漏,你们去找曹寅。反正他将死之人,虱多不痒,债多不愁。至于曹寅,我是为了你好,才冒了风险替你申冤,你如果真下了黄泉,谢我就不必了,千万不要找我报仇。

“你说便是!”

颜真倾身为锦衣卫百户使,堂堂青衣,破案无数。两份卷宗略一对比,其实心中已经起疑,这曹寅所言八成无错,只是倘若王府所言也无问题,怎会出了两个郡主?难道此案真有鬼魅作祟。

王小七定了定神,“大人,和尚一案中,吴老汉家中可曾搜出绫罗绸缎?”

“不错!”颜真倾道。猛然间,他似乎也想起了什么。眼前书生刚询问过自己,郡主一案,是否有人见过郡主身穿绫罗绸缎在街上走过,郡主所穿衣裳莫非就是吴老汉家中搜寻出的衣裳?

颜真倾顿觉此案豁然开朗。

他挥了挥手,示意王小七可以出去了,“你且回去,倘若你所言无误,本官定会还那曹寅一个公道!”

王小七有些懵,这就让他走了?他原本还想把自己的推断细细说出来,岂料这青衣竟直接让他走了?除此之外,他还计划好了一大堆台词,比如最后案情分析完毕,他潇潇洒洒的伸出右手食指,指着青衣,嚣张说道,“真相只有一个!”

当然,这只是想想。案堂重地,还是这个官老爷的年代,他可没那个胆子。

既然官老爷发话了,他只得在小吏的带领下悻悻的走出了案堂。

曹寅啊曹寅,不是我不想帮你,只不过这青衣大老爷想独吞功劳,又或是此事牵扯到皇室,外人不便知道。总之,我是尽力了。

翌日清晨。

王小七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。

丰韵美妇人打开院门,便见一位黑衣锦衣卫顶着有些发黑的眼圈站在门口,心中一惊。

“婶子,我找王小七。”锦衣卫神色有些兴奋。

客厅,刘采春品了一口茶,将案件经过娓娓道来。

锦衣卫办案,效率极高。

颜真倾连夜审讯了吴老汉夫妇和曹寅,又让仵作重新验尸,和尚命案虽仍有部分谜团未解,但也还了吴老汉和曹寅一个清白。

原来,那一日凌晨。吴老汉尚在睡觉,便被一阵敲门声惊醒。他推门看去,却见一和尚赤身**,手中拿着一摞绫罗绸缎。吴老汉赶紧将和尚引进了屋中,找了些自己的旧衣裳给和尚换上。和尚用膳后,便将手中绸缎留给了吴老汉,便径自离去了。

说到此处,刘采春嘿了一声,笑道,“你可知这和尚是如何死的?”

“被人一掌打死的,还是被人打晕了,匕首补刀死的?”王小七波澜不惊。

刘采春竖起了大拇指,“王老弟果然厉害!”

他也不卖关子,继续叙说案情。

原来这和尚是个酒肉和尚,他吃饱喝足换了衣衫后,路过一户农户,见一件肚兜晾在屋外未曾收了回去,便淫心大起,进屋打晕了户主,便欲强行与那妇人行苟且之事。妇人自然反抗,后遇一路过书生,飘然一掌便震晕了和尚。书生道,君子勿视,君子勿视,便飘然走了。后来这家男主人醒了,恨那和尚,便用匕首捅穿了和尚心脏,连夜丢到了村口的废井里。

“你猜那和尚又怎会有王府的绫罗绸缎?”刘采春低声道。

第7章 虞美人


王小七呵了一声,道,“那晚身披绫罗绸缎夜行于市的,并非郡主,而是这个和尚!”

刘采春面露惊色,看怪物一样看着王小七,“你又如何知道?”

王小七瞥了一眼刘采春,看白痴一样说道,“郡主没死,死的是这个和尚,而且和尚是赤身**敲开的屋门,手上拿着的正是这绫罗绸缎。那么明显可以猜出这绸缎原本便是穿在他的身上。”说到此处,王小七顿了一顿,问道,“这绸缎和玉钗,王府鉴定过没有?”

“当然!”刘采春回道,“当物证呈上来时,王府管家便一眼认出此二物均为王府之物。至于和尚为什么会穿着郡主的绸缎跑了出来,那就只有头儿知道,我就不甚清楚了。”

和尚命案水落石出,至于打伤和尚的儒生,青衣颜真倾验过尸后,只是说了一句,“此人修为登峰造极,白衣未必能胜!”既然是此等高手,且又未伤人性命。抓捕儒生一事,自然也就不了了之了。至于怎么查到那对险被和尚奸淫的夫妇,以锦衣卫的办案能力,自是小事一桩。

后续郡主一案,有曹寅作证,王爷已经派人快马加鞭去青州接郡主了。后续案情因为涉及皇室声誉,刘采春小小黑衣,自是无法知悉。不过想必也已经水落石出。

“小七,你猜猜,那和尚是怎么跑出来的?”许是混的熟了,又或者是对王小七的推理甚是信服,刘采春的称呼也亲近了许多,显然是把王小七当兄弟了。

王小七沉吟微许,低声道,“这和尚是个酒肉和尚,喜色,王爷从大郡主处接回二郡主,而二郡主本人却去了青州。”

说到此处,王小七忽然偏过头,附耳在锦衣卫耳边轻声说道,“我怀疑,这和尚就是王爷从大郡主处接回来的二郡主!”

刘采春听闻此言,神色大变,低声道,“此事绝不可乱说,否则你我......”

话未说完,刘采春对着自己的脖子摆了一个割喉的姿势。

又随意聊了两句,刘采春便起身告辞。

王小七送走了刘采春,王大牛和丰韵美妇便从屋内走出。

“小七,这位大人你是怎么认识的?”美妇有些担心。

王小七大致说了下和锦衣卫认识的经过,父母二人便放下心来。

“七儿。”王大牛说道,“此番突然遭遇牢狱之灾,也未必全是坏事,马上便要‘县试’了,这些时日,你就不要出门了,安心看书,莫要再让为父失望了。”

说到县试二字,王小七发现,他父母的神色都有些不自然。

大陈王朝,通过了“童试”的考生才是秀才,童试包括县试、府试、院试三个阶段,三个阶段都合格的人便通过“童试”,童试是最基本的考试,三年两考,通过了童试的人才能正式参加科举考试。虽然是童试,但许多人考到白发苍苍还是一无所获,足见童试之难。

回到自己屋中坐在书桌前的王小七理了理思绪,以自己前世985大学的读书水平,想必考一个小小童生应该不难。但扒拉扒拉王小七的记忆,他有些泄气。

虽然王大牛被野生道士称为读书种子,但他儿子王小七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务农种子。

因为扒拉完王小七的记忆,他绝望的发现,其他事儿还好,也算是个正常人,但倘若涉及到读书,他便显得愚不可及。莫说文章做的如何,最基本的一手字,都写的歪歪扭扭,仿若鬼画符一般。

嘿,这么一手画符的手艺,那野生道士,没收了他王小七做了徒弟,真是暴殄天物啊。

对了,这王小七不行,我周临之行啊!

王小七猛然来了精神。前世的穿越小说看了许多,人家穿越了斗诗泡妞,混的那叫一个风生水起。

好巧不巧,文科出身的周临之,对于唐诗宋词,那是信手拈来。

毕竟自古以来才子佳人都是美谈,眼前曹寅与郡主,不就是例子么?而且身边还有活生生的例子,丰韵美艳的老娘,不也要死要活的非他爹王大牛不嫁么?

嘿!王小七双眼放光,似乎看见了未来充满希望的人生。

他的脑海中闪过那个清丽可人,美若天仙的公主,长宁公主。

王小七回忆着公主的模样,这是他穿越后见到的第一个女人,虽然前世他见过的美女很多,而且前世美女还有各种BUFF加成,比如中国的美颜、日本的美妆、韩国的整容。但在长宁公主面前,统统都是战五渣。

此女只应天上有,人间难得几回问?

不知公主是否喜欢诗才绝艳的男人呢。

突然,王小七似乎想起了什么。在书房中四处乱翻,片刻后,他找了几本诗经。用心翻开,细细品读起来。

恰好此时,美艳妇人端着一盘点心推门而入。看着王小七认真看书的模样,会心的笑了笑。

屋外。

美艳妇人一脸欣慰的和中年书生说道,“受些磨难,七儿好像长大了,我刚进屋,看见他正用心看着文章。”

中年书生也是面露喜色,“此言当真?也许是邙山之行,七儿真的沾染了些诗圣的文运气息。”

屋中。

仔细翻看诗经的王小七,越看越兴奋。嘴角的笑容渐渐抑制不住,他想仰天狂笑,因为他发现,这个时空的文人,写诗的水平那叫一个烂,那些被奉为经典的诗篇,在他眼里无一不是垃圾。和他所记的唐诗宋词元曲比起来,连垃圾桶都不配进。

最关键的是,已经翻完三本诗经的他,没有看见任何一首他所在时空的诗在诗经上出现过。

放下第三本书,王小七随手拿起最后一本,他瞄了一眼。

诗圣梁煜诗集。

呵,还自称诗圣?以这个年代的作诗水平,当真可笑可笑!

王小七心中冷笑,随手翻开第一张。

春花秋月何时了,往事知多少?小楼昨夜又东风,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!

雕阑玉砌应犹在,只是朱颜改。问君能有几多愁?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。

王小七呆若木鸡!

这不是南唐末代君王李煜写的虞美人吗?

第8章 锦衣卫的邀请


王小七心中一片慌乱。

李煜是周临之所在时代的人,虽是古人,但擅长诗词。虽不是个好皇帝,但绝对是个大诗人。

这梁煜又是何人?

王小七仔细搜索着记忆中有关梁煜的信息。

梁煜,南梁后主,惊才绝艳的大诗人。此前他们去邙山祭拜的那位文运之主,那位被太祖鸩杀的前朝皇帝,正是梁煜。

他手指微哆,轻轻的翻开诗经的第二页。

帘外雨潺潺,春意阑珊。罗衾不耐五更寒。梦里不知身是客,一晌贪欢。

独自莫凭栏,无限江山,别时容易见时难。流水落花春去也,天上人间。

王小七觉得自己心脏剧烈的跳动着。

这一首“浪淘沙”与他记忆中李煜的那一首词,一模一样!

激荡之下,王小七只觉得血压飙升,脑袋有些昏沉,他竟伏案昏睡了过去。

他做了一个梦。

梦里一个男人,身着龙袍,貌若潘安,冠如宋玉。

陌上人如玉,公子世无双。只有这样英俊的男人,才能配得上这样的评价。

他目光深邃,带着一缕哀伤,就这么静静的看着他。

王小七问,“你是谁?”

“梁煜”

“这是哪里?”王小七再问。

“你的神识中。”男子淡然。

“你怎么在这里?”

“我只是一缕残魂,心愿未了,故而身死未散。”男子凝目望着他,那是一双犹如秋日天空般清澈的眼睛,明亮又忧伤。

……

不知过了多久,王小七悠悠醒来。

门外,扎着小辫子的王小花,脚步急促。

“哥,吃午饭了!”

饭桌上,王小花狼吞虎咽。美艳妇人凶了她几句,什么吃慢点啊,别噎着啊,饿死鬼投胎啊。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。

王大牛不在家,他去了私塾,中午通常不在家。

王小七有些魂不守舍,草草扒拉了几口便回房去了。王小花双眼放光,赶紧将哥哥面前的食物挪到了自己身前,大快朵颐。

屋内。

两世为人的周临之梳理着这一世的信息资料。

王小七有着一个当秀才的爹,但智商毫无意外隔代传了爷爷。不过身材倒是和他爹很像,瘦弱。模样也还行,遗传了美艳妇人,虽谈不上风华绝代,但好歹也是中上之姿,比前世的周临之强了不少。

王大牛和美艳妇人一直希望王小七能是个读书种子,考个秀才,然后进入翰辰书院,完成王大牛没有完成的梦想。

而王小七却对自己的人生没有什么规划,浑浑噩噩,只要不读书,让他干什么都行。比如学个手艺,然后娶了街坊中最漂亮的姑娘小翠,和她生儿育女,人生就圆满了。

对于这个人生目标,周临之是嗤之以鼻的。

王小七记忆中的小翠,模样虽然不错,但是和长宁公主比起来,那就是天上地下了。

理想还是要有的,万一实现了呢?他周临之就是一只想吃天鹅的好癞蛤蟆。

打铁还需自身硬,励志做一只有理想蛤蟆的王小七,不得不沉下心来,用心的读着书。

傍晚,黑衣锦衣卫再次敲门。

正是刘采春。

他奉颜真倾之命,请王小七前去卫所。

王小七穿好衣衫,系好腰带,束起长发,便跟着刘采春出门了。

刘采春看了一眼身穿白色儒衫的少年,嘴角啧啧,“不愧是读书人,这风骨,可比我们这些粗人有风度多了,难怪教坊司里当红的姑娘都喜欢你们这种读书人。”

王小七对教坊司了解不多,只知此地是烟花之地,其他就不太清楚了。

不过身为一个正常的男人,烟花之地多多少少是有些向往的。刘采春见此,便笑着敦敦教诲。

教坊司隶属礼部,平日里负责庆典及迎接贵宾演奏乐曲事务,同时也是官方妓院,拥有众多乐师和女乐。教坊司中的女子,大部分都是罪臣的女眷,因为家里的人犯了事情,受到牵连,被打入教坊司,贬为乐籍,不允许赎身。

如果说青楼里的女子是专业训练出来取悦男人的**,教坊司中的官妓就是大家闺秀。她们大多都受过良好教育,卖艺不卖身,且因为长年养育在教坊环境里,在音乐老师的教育中,在多种乐器伴奏下,这些女乐精通音律,能弹琴瑟、琵琶等等,能歌善舞,远不是一般**可比的。

故而相较于青楼中的头牌,各地的花魁大多出自于教坊司。

所谓花魁,便是一地勾栏、青楼、以及教坊司中各种才艺最出色的姑娘们联合起来才艺大比拼,最终选出的魁首。

刘采春介绍完,看着王小七眼中泛起的亮光,不禁哑然失笑,“想必你也是个雏儿,等见完了头了,哥哥带你去长长见识。”

王小七有些羞涩,脸色微红,闷声不语。他是处男,前世周临之也是处男。不过相较于王小七的懵懵懂懂,周临之好歹也被200G的C盘教导了好些年,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。

两人边说边走,穿过一条长街,只见一宅院周围人头攒动,喜乐之声不绝于耳。

刘采春有些嘀咕,“这赵老爷不是儿子才死了没多久,这会儿又办的哪门喜事。”不过心中虽然嘀咕,但也没有多想,领着王小七又穿过一个闹市,便看见了卫所衙门。

锦衣卫西城卫所是一座三进的院落,占地不大,但气氛森严,门口立着两位黑衣锦衣卫,他们神色冷峻,神态凛然。

王小七不是第一次过来,但心情还是有些忐忑。

刘采春和门口的两位锦衣卫做了交接,便转过身,对着王小七笑道,“你自个儿进去吧,百户使大人在里面等你。”

王小七踏进案堂,此刻天色将黑,屋内有些昏暗,正**是一张案桌,一位青衣锦衣卫正伏案看着卷宗。

屋内除了青衣,便无其他人。

青衣抬起头,孤独冷傲的眼睛充满了深邃和锐利,“又见面了。”青衣指了指下首的一张椅子,“坐!”

“是!”王小七心中一禀,顺从的坐在了下首。

“可知本官找你所为何事?”青衣随口说道。

第9章 加入他们


“不知。”王小七老实承认。

青衣没说话,只是习惯性的用手指敲击着桌子,发出哒哒哒的声音。

“和尚命案已经完结,你可知这酒肉和尚为何会身披本应在郡主身上的嫁衣绸缎?”沉默片刻,青衣忽然开口问道。

“不知。”王小七想了想,继续说道,“不过我有一个猜测。”

“说吧!这里没有第三人,本官可恕你无罪!”青衣似乎知道王小七想说什么。

妄议帝王家,那可是死罪。不过眼下没有第三人在场,青衣锦衣卫既然答应免他的罪,自然是想听真话。

“小人推断,王爷从大郡主家接回来的并非是二郡主,而是和尚。”王小七说到此处停了一停,见青衣并没有打断他话的意思,继续说道,“而王爷在回府以后发现接回来的是个和尚,觉得此事抹不开面子,再加上二郡主消失,大几率是和曹寅私奔,暴露之下,索性便将计就计,用这和尚冒充二郡主,给他穿上了嫁衣绸缎,置于灵房之中。”

“当然,王爷也有可能在接二郡主的时候,无意间在大郡主处发现了这个和尚,王爷当即暴怒,命人打晕了和尚再将人带回了王府。”

说到此处,王小七便不再说话。根据已有的信息,他的推断只能局限到此。更多的真相,只有王爷才知道了。

青衣眼神中闪过一丝赞许,道,“这些你记心里就行,真相是什么,于你而言,已不重要。”

其实王小七的推断,已经无限接近真相。当日王爷去大郡主府上接二郡主。后来在大郡主屋内发现衣柜中有人,王爷便认为是二郡主躲在其内。对于二郡主离家一事,王爷本就怒气冲冲,也没做检查,便让人将衣柜运回了王府。到了王府,打开衣柜,结果衣柜里滚出了一个衣衫不整的英俊和尚。王爷略一思索便明白定是大郡主与这英俊和尚私会,再加上二郡主尚未找回,又顾及大郡主的名声,眼见这和尚已没了气息,便将错就错,给这和尚披上了嫁衣绸缎,谎称二郡主暴病而亡。

岂料这和尚并未死去,只是憋在柜中一路摇晃,晕厥了过去。王爷暴怒之下也未细查。半夜,和尚悠然醒来,见自己在灵堂上,还披着女人的嫁衣绸缎,当即趁着守夜下人睡着的间隙,悄悄溜了出去。

有人瞧见郡主夜行于市,其实便是这和尚披着嫁衣,走在夜市。

接下来便引发了吴老汉一案。

青衣显是对少年的推测很满意,接下来的一句话,却让王小七使劲揉了揉耳朵,他似乎没有听清。

那句话正是,“王小七,你可愿加入锦衣卫?”

看着青衣灼灼的眼神,王小七确定,他没有听错。

青衣冷酷的嘴角咧了一咧,努力想拉扯出一丝微笑,“本官很欣赏你,所以想破格提拔,不过锦衣卫不比寻常衙役捕快,非九品以上不收。你是个文人,于修行一途尚未入门,倘若你有意,本官可破例去求镇抚使大人。”

王小七在心底快速盘算着,如果加入锦衣卫,那必然相当的威风,但感觉前途好像也就到此为止了?而且锦衣卫在老百姓中的口碑也不怎么好。如果安稳的当个读书人,以他的天赋,不说连中三元,考个秀才举人什么的,还不轻而易举?如若运气好了,连中三元,算了,状元就不要了,还是探花好,自古以来探花都是驸马的不二人选,这样长宁公主岂不是他囊中之物?

青衣看着下首的儒衫少年低头沉吟,以他的阅历自然一眼看穿了王小七的打算,不禁哑然失笑,“你小子莫非还想考取功名?”

锦衣卫那可是专门给皇帝办事的,身家必然要清白。颜真倾既然想招王小七入锦衣卫,自然需要将他上下三代调查清楚,至于王小七本人,更是被扒的干干净净,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便是,毫无读书天分!

青衣一笑,屋内的紧张氛围也消散不少。

王小七斟酌道,“我等读书人,挑灯夜读,腹中经纶诗才千万斤,终是要卖与帝王家。”青衣闻言目中闪过一丝失望,只听少年继续说道,“既然都是卖与帝王家,文武又有何区别?小人听凭大人安排!”

听闻此言,颜真倾笑着点了点头,他唤过候在外面的刘采春,让他着手安排相关入卫手续。

王小七跟着刘采春去偏房办理入职手续,路上刘采春满脸不可思议,“想不到头儿竟然让你这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加入了锦衣卫!”

王小七呵呵一笑,“这是朝廷的损失,又是那些读书人的运气,少了我这么一位状元之资的读书人,他们真是走运啊!”

办理完入职手续,王小七领到了一块刻着“锦”字的腰牌和一套黑色的制服。不得不说,这一身制服穿在身上是相当的有气质。虽然少了书生秀气,却凭空多出了一股英气。

“去庆祝一下?”刘采春笑容有些龌龊。

“教坊司?”王小七看着那张猥琐的脸,目中露出鄙夷,“大哥,您老真是人如其名。”

“你小子到底去不去?”

“去!”王小七斩钉截铁,“但是春哥您得请客,因为我没银子。”

刘采春:……

上辈子周临之偶尔会买些足球**,下注的时候总会嚷嚷着,赢了会所嫩模,输了工地搬砖。然而只是过过嘴瘾,贼心他倒是大大的有,贼胆却一点也无。更何况他根本就不知道那些隐秘的会所在哪里。

刘采春带头,一路说说笑笑,轻车熟路。

“今天带你见见世面!”教坊司外的小胡同里,刘采春仔细审视了一下自己的衣装。

气宇轩昂,英姿飒爽,不错,不错。

他又看了一眼王小七,微微摇了摇头,显得有些可惜,“教坊司的姑娘,大都偏爱读书人,尤其那些诗词双绝的读书人,更是她们的座上宾,和读书人比起来,我们这些英俊潇洒的粗汉子就不那么受待见了,倘若你穿的是儒袍白衫,也许小宛姑娘会多看你一眼。”

第10章 打茶围


见王小七有些不解,刘采春继续解释,“小宛姑娘便是李小宛,京城第一花魁,她本是前任户部侍郎的千金,自幼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后被李首辅谋逆一案牵连,被充入教坊司。待她长大出道后,艳名立刻传遍京城,已连续数年夺得京城第一魁首的名头。无数达官贵人、文人雅士想一亲芳泽,而能得到她看上的男人却寥寥无几。”

刘采春显然是李小宛的狂热粉丝,“今晚我们就去李花魁处打茶围,即便不能一亲芳泽,只要她出来抚琴一曲,我们能瞧上一面,也是好的!”

舔狗、舔狗,舔到最后一无所有。

王小七心中不屑。

所谓打茶围,本质上就是多人竞标,中标者还得才貌双全,符合姑娘的审美。因为一地花魁,通常只有一个或者几个,但架不住狼多肉少,于是就出现了打茶围这个说法。

嫖客们需要各自先支付一笔银子作为打茶围的入场费,然后所有人围在一桌或者坐在花魁私人院子里,由花魁的丫鬟和**们陪伴着吃吃喝喝、玩玩游戏,吟诗作对之类的,如果表现突出,被花魁看上,就可以留下来单独和花魁近距离进行深入浅出的交流,没被选中的则只有找丫鬟和**玩亲亲的命。

李小宛身为京城第一花魁,打茶围的费用自然不会低。

王小七看着刘采春,怎么看怎么觉得他的头好像有那么一点点大。

嗯,冤大头!

他本想劝劝刘采春,毕竟李花魁的打茶围费用可不低,即便是靠近门口的位置都要一两银子,好些的位置更是需要十几两白银。

要知道一两银子在这个时代,可是足够普通一户人家一年的口粮钱。

锦衣卫果然有钱啊!

一路行来,街边百姓,小摊小贩,见到身着黑色锦衣制服的二人,目中多多少少都带着敬畏。

可到了教坊司,却只有一个最普通的小厮迎了上来,嘴里刘爷刘爷的殷勤喊着,他态度虽然看起来很热情,但王小七多多少少还是在他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敷衍。

教坊司这个地方,平日里达官贵人,大商大贾,多如牛毛,而且还是六部之首的礼部直辖,背景又硬,所以见惯了大人物的小厮,对小小锦衣卫也并没有太放在心上。

刘采春显然是这里常客,在他的吩咐下,小厮一边大声应着,一边带着两人走向了一间优雅别致的小院。

到了小院,小厮高声喊了一句,“客来!”自有丫鬟前来安排座位。

刘采春交了银子,丫鬟领着二人走入小院,在靠着院门的地方找了个位置坐下,不一会儿便有丫鬟端了两杯茶。

不过茶碗又小又旧。

这也怪不得丫鬟,因为两个人一共只交了二两银子,最低消费。

“好钱花在刀刃上,记住,你欠了我二两银子,以后要还的!”刘采春低声说道。

欠你二两银子?怎么变成了我请客?王小七一阵头大。

钱花了也就罢了,可现在王小七觉得非常尴尬。前世的他是一个宁做鸡头,不做凤尾的男人。而第一次逛窑子,打茶围,却找了这么个位置,就是那种李花魁即便出来招待客人,都不会正眼瞧上一眼的位置。

嗯,用现代人话来说,妥妥的舔狗位。

简而言之,王小七总结一下现在的状态。

尴尬!

换一个词形容?

丢人!

但考虑到是借来的银子,他也就释然了。

不管哪个年头,欠账的都是老爷。

刘采春显然没有想那么多,他大喇喇的坐着,不时仰着头朝着屋内瞅去。自己有几斤几两他还是清楚的,就像买张最便宜的**,说不定李花魁今天心情好,想换换胃口,就挑中他这么一位精壮帅气的汉子呢?

至于选不中,那是自然的,意料之中,情理之中!

不过花魁院中的丫鬟们,也大多长相标致,即便不能一亲李花魁的芳泽,能和丫鬟们鸳鸯戏水,也是可以接受的嘛。

此时院中已经七七八八坐了不少客人,其中以文士居多,文人雅客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喝茶聊天,互相吹捧,倒也其乐融融。商贾也有不少,还有一位眉宇间有些嚣张跋扈的青年,竟也安静的摩挲着手中崭新的茶杯。

众人没等多久,便见一连八名舞姬,扭动着腰肢,翩然而至。众女清一色白衫清颜,青丝墨染。丝竹彩扇抖动间,扇丝飘逸,若仙若灵,犹如八位精灵在袅袅不绝声中从梦境中走来。

教坊司不愧是京城首屈一指的销金窟,花魁的**丫鬟都明艳动人,淫淫霏语中,气氛也逐渐到了高点。

**们扭动着盈盈一握的腰肢,在看中的文人雅客或巨商富贾面前风骚的摆动着,不时便有人被拦腰抱住。

王小七所在的位置自然不会有**过来,刘采春只能顺手占些丫鬟的便宜。丫鬟们还大多显得不情不愿。

比起两位锦衣卫的待遇。同样坐在舔狗区的一位读书人待遇明显好了很多,虽然没有**摆动着诱人的臀部扭动过来,但好歹还有几个媚眼朝他飞去。至于丫鬟们,也勤快的过来给他加茶,更气人的是,同样的最低消费,这穷酸的茶杯不但是新的,还比两位锦衣卫大人的要大上一圈。

王小七生平第一次来这种地方,有些拘谨,过了半天,还不见李花魁出来,他轻轻的问道,“花魁姑娘今晚难道不会出来陪客了吗?”

刘采春点点头,“不错,李花魁的眼光挑的很,估摸这批客人她一个都没有看上。”

片刻后,一支舞曲结束。

舞姬们也大多名花有主。没有挑到合适姑娘的客人们或三三两两聊着天,或独自喝茶静静的等着。

时间飞逝,眼看这局茶围时间将至,众人仍未见到李花魁出来,估摸着今天是没有眼缘了。不料那衙内模样的年轻人突然大声喊了起来,“小宛姑娘,家叔乃户部尚书,本少爷已经连来三天,前两次也就算了,这第三次你仍不出来,是否是瞧不起本少爷?”

最怕空气突然安静。

教坊司虽然隶属于礼部,等闲二代均不敢放肆。但若是平级的户部尚书之侄,那就另当别论。何况此人也没提什么过分要求,连来三天,想见上一见,亦属人之常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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